日漫IP为什么被侵权滥用?
日漫IP的侵权滥用只消在百度搜索一下漫画名称,看看右侧关联推荐的游戏列表就可窥见一二,这里就不再列举。多年来早已形成厂商滥用,渠道纵容,多方获利的局面,然则,如此乱象为何难以整治?皆因日漫IP本身构成复杂,而维权成本又过高。
日漫IP的复杂性源于其动漫及其衍生产业的发达,每部热门动漫都会衍生出相当数量和类型的产品,而每一类产品(漫画/动画/人物形象/游戏/实体周边/小说/舞台剧等等)的版权都可能属于不同公司,或归几家公司共同所有。以《火影忍者》为例,其漫画版权在集英社,电视动画版权归Studio Piertrot所有,其他衍生产品都分属不同公司。另外版权授权本身包含多种限定,如发行权、改编权,还有是否具有二次授权的权利。就像腾讯去年已获得《火影忍者》漫画电子版发行权,但并不能就此改编成手游,必须要再获得手游改编权才行。
IP的复杂性已经大大提高了维权的成本,再加上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条文定义模糊不清,侵权事实难以取证鉴定、即使确定侵权事实成立,也存在罚款力度小且追缴困难的问题,对于维权企业来说,还要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来跟进处理,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领域,侵权主体遍地开花,逐个追究几乎不可能。当然本身获得日漫IP的企业就少也是一大因素,这些都导致国内日漫IP成为侵权重灾区。